我行關于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為進一步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提高利率傳導效率,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要求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為協助廣大客戶做好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充分保障借款人合同權利和消費者權益,充分尊重借款人選擇權,我行將在與您協商的基礎上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如果您的貸款存在第三方(如共同借款人、擔保人等),需要您及所有共同借款人、擔保人均同意變更后,實施定價基準轉換。
二、轉換范圍
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不轉換:
(一)已處于最后一個重定價周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
(二)原合同執行固定利率的貸款。
三、轉換規則
(一)定價基準
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經與我行客戶經理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
(二)加點數值及利率水平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后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加點數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其他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重新協商確定具體轉換條款,包括參考LPR的期限品種、加點數值等。
(三)定價方式
選擇轉換為固定利率模式的,轉換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后利率水平應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
選擇轉換為浮動利率模式的,定價基準轉換的同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一年。
四、轉換時間
自2020年3月1日起,原則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請您在合適的時間前往經辦網點協商轉換事宜。建議您避開定價基準轉換初期及尾期的高峰期,在轉換期內分散辦理。您如果有特殊安排也可以提前聯系我行客戶經理,文末附有我行各網點最新聯系方式。
五、準備手續
為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辦理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業務時,請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和擔保人(若涉及)一起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公章)到我行放款網點簽署利率變更補充協議。您可提前咨詢放款網點客戶經理。
六、溫馨提示
(一)選擇轉換為浮動利率模式的,轉換后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將根據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轉換時確認的加點數值重新計算貸款利率水平,請您屆時關注還款變化并按時足額還款。
(二)定價基準轉換不收取任何費用,請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員的電話或短信。
衷心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我行的信賴與支持!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特此公告。
宜賓興宜村鎮銀行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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